換算幸福 換算幸福我有一個朋友,13歲時,正是花季的年齡,不幸雙目失明,後來他父親送他去了一盲校,沒想到,盲童都很羨慕他,因為畢竟有13年的時間他曾親眼看到過這個豐富多彩的世界。 他知道花朵如何美麗,太陽如何明亮,白雲如何飄逸,天空如何蔚藍。 他更知道爸爸、媽媽的笑臉。 很多盲童都說,假如能讓他知道其中一件,就是最大的幸福。 而他卻知道這樣多,他對那些盲童來說,他擁有的簡直是一座幸福的寶庫呀。 正因如此,他懂得了滿足,他更懂得了珍惜。 在盲校中,他的學習成績最優秀,掌握的才藝也最多。 同時,他還告訴身邊的同學,他們也是幸福的,沒了雙眼,你可以聽,可以撫摸,你可以講,可以唱,還可以跑,可以跳。 因為有了快樂,整個盲校沒有一絲苦難與悲觀的情緒,洋溢出的都是幸福的陶醉。 前幾天,我乘車從銀川去上海,同座的有一位上海人,一位寧夏石嘴山人。 上海人說,他現在每月收入6000多元,除去各種開銷還可節餘4000多元。 話音剛落,便引來周圍一片羨慕的讚歎。 有的說:我一個月才掙1000多元,你節餘的錢就相當我4 個月的工資呀,你真是太幸福了。 對此,石嘴山那位朋友有自己的見解,他說 假如錢可以買來幸福的話,你應該學會換算幸福的方法。 比如說這位上海朋友吧,每月可有4000多元的存款,一年可存 5 萬元左右,按說已經不少了,和我相比,我一年只能存下一萬多元。 有了錢最大的願望是什麼? 首先是居者有其屋呀。在我那裡,房子每平方米八九百元,而上海卻在上萬元。 如此算來,假如我要買一幢上百平方米的房子10年就夠了,而這位上海朋友則要20年,這樣算來,我的幸福應該是這位上海朋友的二倍。 由此我想到俄國作家契詞訶夫說過的一句話,「如果你手上紮了一根刺,那你應該高興才對,幸虧沒紮在眼裡。」 美國第32屆總統的富蘭克林.羅斯福家中曾失竊,損失慘重。 朋友寫信安慰他,羅斯福回信說:「親愛的朋友,謝謝你的安慰,我現在一切都好,也依然幸福。 感謝上帝,因為: 第一,賊偷去的是我的東西,而沒有傷害我生命; 第二,賊只偷去我部分東西,而不是全部; 第三,最值得慶幸的是,做賊的是他,而不是我。」 這種幸福的換算方法,不僅是一種豁達的生活態度,更是一種超脫的生活智慧。 所以說,有什麼樣的幸福定義,就會有什麼樣的幸福感。     ~ 隨遇而安知足就是福~ ~ 感想:看了這篇文章,讓我想起兩件事。 第一件事,是專四的時候,一天晚上補習完要回家,給我同學載,在路中卻發生了車禍,那時候因為撞擊力太大,我整個人還昏了過去,當我醒來時已經在救護車上,且覺得頭一陣陣的痛,加上右腳有一整塊肉都被削掉了,就一直哭喊著腳痛、頭痛的!後來,警察也到家裡作筆錄了解狀況,雖然說對方違規沒把車子停在適當的位置,以致於天色昏暗我們沒注意撞上了對方的車子,但還好我和同學受的只是皮肉之傷(不過接下來的一星期真的很痛苦啊!),那時老爸只說:人平安就好!也不要求賠償,畢竟對方也不希望發生這種事啊!(最後對方還是有賠償啦!) 第二件事,大概是前年發生的吧!一天下午,老爸依慣到哥哥家巡視,結果回家時,發現鋁門鎖被撬壞了,再進到屋內一看,原來是我家遭小偷啦!二樓的保險櫃重達十公斤有,整個都被搬走啦!雖然損失有點小慘重,因為家人的金飾都放在裡面,而一些地契啊、存摺什麼的,又要重新辦理,手續很麻煩,但老爸說:還好是偷走了東西,不是傷害了家人! 老爸這樣的處事哲學,看似對一切很樂觀、很輕鬆的態度,其實才是大學問呢!受了皮肉之傷,至少我還活著!損失了一些財務,至少家人都平安!而且我相信,老天有眼啦!壞人一定有報應的啦!哈哈哈~ 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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